金阳县人民医院关于采购“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维护服务”项目询价通告

  • 发布时间:2024-11-04
  • 本文来源: 金阳县人民医院
  • 浏览量:105

金阳县人民医院关于采购“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维护服务”项目(JYXRMYY-2024-6)拟开展询价,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招标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维护背景和名称:

需采购“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维护服务”用于本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进行维护服务使用。

项目名称:金阳县人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类型:信息管理系统软件。

行业属性:信息软件。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40000.00元.

二、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维护服务与商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成交人应及时提供软件、维护等相关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等全过程的服务;

2.满足采购人一切合理、合法的软件修改维护需求;对软件存在的缺陷问题无条件进行修改维护。

3.成交人每次维护服务,须由公司出具维护服务工作任务单,维护完成后,必须经采购人确认维护服务质量,并签字、盖章,以确保维护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若维护服务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保留责任追溯权。

(二)商务要求

1.维护响应时间:周一至周日7×24小时全面响应采购人的电话、电邮、传真等方式提出的修改维护需求;

2.在周一至周日7×24小时提供用户远程维护服务;

3.紧急情况的软件问题修改维护,紧急问题不超过24小时,其他问题不超过10个工作日,并解决好问题;

4.对同版本软件,优先提供功能改进等相关升级服务;

5.服务期限:1年。

三、系统维护:

供应商需完成本院现使用HIS、LIS、电子病历系统的维护。

四、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信息软件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对参加本次院内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提供承诺函)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承诺函)

9.报价人须提供报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罪承诺:(提供承诺函)

特别说明:

①以上要求报价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报价人公司印章(鲜章)。

②新成立企业不满足采购人年度要求的,报价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③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五、报价文件要求:

1.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4.投标需求资料(格式见附件)。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以及询价方式: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4年11月6日上午8:30-2024年11月12日下午17:30(工作日)。

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金阳县人民医院行政楼6楼招标采购办(可以现场或邮寄)。

3.询价方式:递交报价文件后电话现场询价(注:报价文件上须留畅通电话号码)。

五、成交方式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供应商,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阳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834-8733246

icon_doc.gif金阳县人民医院关于采购“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维护服务”项目询价通告.docx